贵州省通信执法大队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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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通信执法大队系贵州省通信管理局下属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履行通信市场的执法监督检查职责。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及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身体健康,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9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9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1822-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邮电人才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1406房)。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并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通信执法大队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20119 5- 6日考生凭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在贵州邮电人才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1406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 《专业知识》

笔试总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计算。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省通信管理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缺额的,依程序最多只能进行两次递补工作。如仍有未通过情况,将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贵州省通信执法大队负责。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131565(省通信执法大队)、0851-8131569(贵州邮电人才服务中心)。如需咨询,请于报名前后正常工作日联系,报名期间请到报名点咨询;监督电话:0851-8131566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商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一: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附件二: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一: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其它

条件

通信执法员

3

电气信息类(以贵州人事人才网公布专业为准)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

通信执法监督员

1

法学类专业(以贵州人事人才网公布专业为准)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

档案管理员

1

不限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

 

 

 

 

 

 

 

 

 

附件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现户籍地

                市(县)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及学位

 

外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裸视视力

 

矫正视力

 

身高

 

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

 

执业资

 

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户籍所在地

 

 

 

 

何特 长及 突出 业绩

 

 

 

 

 

 

 

 

 

 

 

 

 

 

 

 

审核人:                            审核日期:      

 

 

说明:1、此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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