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农村信息化网络
建设选点工作的函
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的要求,充分发挥通信网络建设对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作用,省通信管理局计划2009年组织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及省农经网,拟重点在全省新增24个乡镇,48个行政村(每县1∽2个乡镇,每个乡镇2个行政村)作为农村信息化建设点,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电信基设施网络建设。本次选点采取由各县或乡(镇)政府自愿主动申请的方式,现将选点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确定为建设点的乡镇和行政村,有以下建设内容:
(一)建设一个乡镇综合信息服务宣传网站或网页;
(二)在乡镇学校设置一间网络教室,配备5台以上电脑;(三)向每个乡镇赠送农村信息机或手机不少于30台;
(四)为每个乡镇培养帮扶1个利用信息技术科技致富的示范典型;
(五)建设一个村级信息服务站及电信业务代办点;
(六)力争建设点乡镇所有行政村具备有线或无线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
(七)在自然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中优先考虑建设点乡镇的自然村通信网络覆盖;
(八)对基层干部、农村经纪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乡镇村民开展信息化基础知识应用培训。
二、申报条件。申报的乡(镇)应具备一定的交通、经济基础、特色产业,县、乡(镇)政府重视网络建设工作;对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林地占用、青苗赔偿、电力引用等方面给予大力协调支持;向村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组织村民投工投劳,支持信息化建设工作;能主动积极协调处理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能协调提供网络教室和村级信息服务站用房。
三、申报方式。以县或乡(镇)政府为单位,填写《2009年度贵州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点申报表》(见附件),也可登陆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下载,填报盖章后传真至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将组织参建单位审议,从中确定2009年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点。
四、申报时限:2009年4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时间安排
(一)2009年4月,接受各地申请,确定建设点乡镇、行政村;
(二)5月∽11月,组织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各类培训;
(三)12月,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建设点抽查验收,考核完成情况;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并表彰。
欢迎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辖区乡镇踊跃申报,有关具体事项请登陆省通信管理局网站www.gzca.gov.cn查询。
通信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21号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
联系电话(传真):0851-5623266
附表:2009年贵州省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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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