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黔人通[200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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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通信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加强通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在通信运营领域建立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现将《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

  信息产业部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家通信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强通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通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通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层次。初级、中级职业水平采用考试的方式评价。高级职业水平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 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考 试

第七条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评价,采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方式,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 信息产业部负责制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建立考试试题库,实施考试考务等有关工作。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

第九条 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信息产业部确定合格标准,并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二)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二) 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三) 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四) 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五) 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六) 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三条 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四条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通信专业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通信专业水平考试。

第三章 职 业 能 力

第十五条 取得通信专业初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一)了解国家电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通信行业管理各项规定;

(二)具有一定的通信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掌握本专业一般性操作技术;

(三)能够解决通信专业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四)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并熟练使用计算机。

第十六条 取得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熟悉国内外电信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通信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有较丰富的通信专业工作经验;

(二)了解国内外通信市场本专业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能够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或疑难的技术问题;

(三)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和网络维护能力,能够解决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网络维护中的技术故障;

(四)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技术人员和协助高级技术人员工作,具有处理与本专业相关的一般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第十七条取得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

第十六条 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本专业的职业能力:

(一)交换技术专业

1、熟悉电话交换网、信令网、智能网、语音服务系统的原理和技术特点,掌握各系统的运行维护指标与验收标准,对网络进行管理;

2、熟练使用各种命令修改相应用户数据,使用各种指令检查、修改局数据;能够迅速判断和处理交换系统各种紧急故障,提出改进维护的技术措施;

3、能够对交换网的规划设计、扩容系统及集成、交换设备改造等,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并能提供技术支持。

(二)传输与接入专业

1、熟练掌握数字配线架(DDF)、光纤配线架(ODF)电缆与光纤的连接技术;能够指导系统设备的设备安装、调测工作,并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2、掌握电信接入网系统、监控系统、同步网系统的标准、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维护规程;

3、能够利用网管和本地终端进行电路链接和性能监测,依据其告警信息准确判断网络故障并进行处理,组织实施电路应急调度及时恢复业务。

(三)终端与业务专业

1、熟悉6P’S营销组合因素及其在电信产品中的应用,能够灵活运用通信产品的差异化策略;

2、掌握电信业务的不同市场信息和运用消费者电信消费行为分析方法,制定开拓电信业务的市场开发策略与方案;

3、熟练运用网络终端系统及网络管理支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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